基金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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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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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中證500ETF |
場內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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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500ETF |
擴位證券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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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500ETF易方達 |
基金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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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80 |
上市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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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 |
基金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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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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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7 |
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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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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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燕 |
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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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資產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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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截至2021-12-31:1,502,958,58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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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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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除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創業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其投資原則及投資比例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
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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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于非現金資產的80%且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
投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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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
業績比較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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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500指數 |
風險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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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屬股票型基金,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
易方達中證500ETF基金份額歷年凈值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
(2015年8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合同生效日以來 (截至2021-12-31) | 2021 | 2020 | 2019 | 易方達中證500ETF | 31.15% | 20.89% | 30.85% | 29.33% | 業績基準 | 17.97% | 15.58% | 20.87% | 26.38% | | | 2018 | 2017 | 2016 | 2015 | 易方達中證500ETF | -36.03% | -1.11% | -15.89% | 20.47% | 業績基準 | -33.32% | -0.20% | -17.78% | 2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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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中證500ETF累計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歷史走勢對比圖 |
(2015年8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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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效至報告期末,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為31.15%,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為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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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數據均來自基金定期報告。基金投資有風險,本基金過往投資業績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過往業績均不預示本基金的未來表現。我國基金運作時間較短,不能反映股市發展的所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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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資者: 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當您購買基金產品時,既可能按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產品法律文件和本風險揭示書,充分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本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并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風險揭示: 一、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類型,您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您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二、您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三、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投資本基金的一般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稅收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 四、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風險包括:本基金特有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本基金特有風險包括:指數化投資的風險、標的指數的風險(包括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標的指數值計算出錯的風險、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等)、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基金交易價格與份額凈值發生偏離的風險、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成份股停牌的風險、投資人申購失敗的風險、投資人贖回失敗的風險、基金場內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場內外份額申購贖回對價方式、業務規則等不同的風險、套利風險、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退市風險、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場內申購贖回方式下退補現金替代方式的風險、場內申購贖回清單標識設置風險、場外申購沖擊成本率、贖回沖擊成本率調整的風險、場外申購沖擊成本率、贖回沖擊成本率調整的風險、本基金場外份額暫不可上市交易的風險、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的風險、投資股指期貨、存托憑證等特定品種的特有風險、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等。 五、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您自行負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及相關機構不對基金投資收益做出任何承諾或保證。 六、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各方當事人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最終將通過仲裁方式處理,詳見《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已通過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lacaveason.com進行了公開披露。 七、您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贖回基金,具體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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