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
易方達平穩增長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基金代碼 |
|
110001 |
基金類型 |
|
混合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
2002-08-23 |
基金管理人 |
|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經理 |
|
陳皓 |
基金托管人 |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資產規模 |
|
數據截至2021-12-31:3,990,032,699.63元
|
投資范圍 |
|
本基金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憑證)、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
投資比例 |
|
本基金資產的配置比例范圍:股票資產30%-65%;債券資產30%-65%;現金資產不低于5%,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其中投資于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資產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資總資產的80%。 |
投資目標 |
|
追求資本在低風險水平下的平穩增長。 |
業績比較基準 |
|
上證A股指數 |
風險收益特征 |
|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理論上其風險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正常情況下,本基金將控制基金資產凈值波動的標準差不超過上證A股指數波動的標準差的65%(置信度為90%);在此前提下,通過合理配置股票和債券資產比重,并將股票投資集中于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上市公司,努力實現股票市場上漲期間基金資產凈值漲幅不低于上證A股指數漲幅的60%,股票市場下跌期間基金資產凈值下跌幅度不超過上證A股指數跌幅的50%。 |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基金份額歷年凈值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
(2002年8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合同生效日以來 (截至2021-12-31) | 2021 | 2020 | 2019 | 2018 | 2017 | 2016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1399.48% | 24.23% | 45.19% | 39.81% | -17.53% | 19.76% | -11.22% | 業績基準 | 116.74% | 4.78% | 13.91% | 22.39% | -24.60% | 6.58% | -12.28% | |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 2010 | 2009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62.16% | 19.51% | 17.70% | 1.19% | -20.23% | -3.32% | 27.95% | 業績基準 | 9.29% | 53.06% | -6.80% | 3.12% | -21.64% | -14.46% | 79.80% | | | 2008 | 2007 | 2006 | 2005 | 2004 | 2003 | 2002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36.74% | 92.03% | 81.80% | 5.57% | 8.55% | 20.65% | -2.50% | 業績基準 | -65.38% | 96.14% | 130.57% | -8.21% | -15.23% | 10.57% | -19.38% | |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累計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歷史走勢對比圖 |
(2002年8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報告期末,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為1399.48%,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為116.74%。
|
以上數據均來自基金定期報告。基金投資有風險,本基金過往投資業績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過往業績均不預示本基金的未來表現。我國基金運作時間較短,不能反映股市發展的所有階段。
|
 |
尊敬的投資者: 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當您購買基金產品時,既可能按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產品法律文件和本風險揭示書,充分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本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并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風險揭示: 一、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類型,您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您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二、您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三、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投資本基金的一般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稅收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您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申請的全部基金份額,或您贖回的款項可能延緩支付。 四、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1)市場風險;(2)流動性風險;(3)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4)基金產品的風險:1)本基金可投資科創板股票,可能面臨退市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特有風險,從而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或損失;2)基金在降低了風險的同時有可能失去一些獲利的機會,特別是在股票市場上漲時,基金的凈值增長可能會低于市場的增長;3)本基金強調通過實地調研和深度挖掘,最終確定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公司作為基金股票投資的對象。這在決策上受主觀因素的影響較大,有可能產生失誤,給投資造成風險;4)本基金在投資運作中應用了一系列模型;模型本身和模型的應用都有與真實情況發生偏差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導致基金投資的風險;5)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5)管理風險;(6)技術風險;(7)其他風險。 五、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您自行負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及相關機構不對基金投資收益做出任何承諾或保證。 六、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各方當事人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將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詳見《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已通過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lacaveason.com進行了公開披露。 七、您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贖回基金,具體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
|
|
|
|
|